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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继续对环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惩态势

发表于 2024-03-19 19:31:52 来源:及第成名网

法治日报记者 张维。生态

锦华环评造假案的环境环评宣判再次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生态环境部指出,部继保持环评单位应当依法经营、续对行诚信经营,违法依靠提供高质量、高压高水平的严惩环评文件赢得市场。环评工程师应珍惜职业荣誉,态势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生态如果有人只有利润,环境环评敢于尝试法律,部继保持他们将受到法律的续对行严厉惩罚。

山东省“高产环评师”案近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宣判,违法曾自行掀起全国环评行业核查风暴。高压

即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严惩四名当事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罚款从5万元至50万元不等。到目前为止,轰动全国的案件已经结束,其影响是深远的。

生态环境部一如既往地关注这一事件。在事件曝光之初,它被称为“环境保护形式主义”,并进行了相关的清理和整改工作后,判决结果出来后,它立即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以锦华环评造假案为契机,继续对环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惩。”。

三方共赢 只有环保输了。

2021年,山东省一名环评工程师负责编制了63份环评报告和1541份环评报告,涉及全国25个省市。

在实践中,这不是“科学”和“可行性”。它至少与业内人士给出的经验不符——制作环评报告通常需要几个月,制作报告需要7到10天。

上述环评工程师如此“高产”,引发了行业讨论,分析有几种可能性:或项目建设单位按需准备,环评工程师签字;或环评工程师复制其他环评,更改名称编写数据,环评工程师签字;也可能是名称,他们不参与准备,其他团队操作,需要签字。

但无论可能性如何,环评人员都不能深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认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报告,保持环境保护。有评论指出:“环评师成为签名机”,环评必然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虚假的环评报告为项目建设开绿灯,可能会减少环保投资;环评公司投资成本低,业务量大,收入高;环评人员本人也获得了名利。。。双赢,只有环保输了。

“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环评形式主义。事件曝光后,生态环境部发言人刘友宾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回应,称已注意到上述情况。与国家环评审批制度数据相比,本单位填写的环评文件大部分尚未报批。环境部已按报告书100%的比例将已完成编制并报批的环评文件纳入环评文件审核。“如发现环评质量问题,将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处理。”。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还立即督促指导有关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相关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进行调查,对山东省505份环评文件中报批的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表示“坚决打击环评文件欺诈和粗制滥造”。

随后,生态环境部开展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8000多个环评单位和1.4万多名环评工程师进行了逐一检查,坚决清理了“空壳”环评公司和存在“附属”等违法行为的环评工程师,以及存在诚信档案基本信息问题的单位和人员。

从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文件的审查来看,环评行业良莠不齐。有些环评报告“抄作业”,有些不符合实际的“高产”环评工程师,有些环评报告相隔半年以上高度重复。有些项目在一堵墙之间有居民住房,但环评报告只提到100米外的村庄;一些项目的研讨会还没有举行,研讨会的内容已经出现在报告中。虽然环评文件粗制滥造,欺诈属于国家情况,但其性质恶劣,严重损害了环评体系的可信度。

代表性强 覆盖主链。

“高产环评师”的“工作方式”作为这场整治风暴的源头,在青岛市即墨区法院的审理中逐渐明确。

即墨区法院发现,被告林为谋取非法利益,指示被告王先后注册成立山东金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月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门转售环评报告资质页面。被告金某燕通过介绍将其持有的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锦华公司,并收取3.5万元的“挂靠费”。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林某鑫等人大肆招揽业务。当环评工程师金某燕等人未参与任何编制,公司未开展任何环评工作时,伪造环评工程师签名,通过被告顾某欢等人出售加盖锦华公司和悦华公司印章的环评报告资质页面,编制虚假环境影响报告和报告900多份,非法收入近8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最后,即墨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被告林有期徒刑三年,罚款50万元;被告王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款7万元;被告顾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罚款6万元;被告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款5万元;没收四名被告的非法收入。

“上述人员故意提供大量虚假环境评价文件谋取非法利益,近8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生态环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友宾说,案件中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包括空壳环评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附属”环评工程师和中介“经纪人”,涵盖了环评欺诈的主要链条。刘友宾说,案件中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包括空壳环评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附属”环评工程师和中介“经纪人”,涵盖了环评欺诈的主要链。

这个案子意义重大。“这是刑法修正案(11)实施后,环境评价欺诈进入刑事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系机制的标志性成果,充分突出生态环境部门、刑事司法部门对环境评价欺诈“零容忍”态度和依法不容忍的决心。刘友宾说。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机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其他情形的,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靶向监管 严惩造假行为。

锦华环评造假案的宣判再次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刘友宾指出,环评单位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靠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环评文件赢得市场。环评工程师应珍惜职业荣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如果有人只有利润,敢于尝试法律,他们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环评是限制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治保障,是保持绿水青山发展的第一道防线,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在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继续加强环境评价保障,努力促进经济质量的有效改善和数量的合理增长。

2022年,全国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2.3万个,总投资约23.3万亿元。自今年年初以来,生态环境部已批准重大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煤炭供应、重大工业项目等14项环境评价,涉及总投资600多亿元;1月至4月批准3.38万项环境评价,总投资6万多亿元。

刘友宾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努力完善监督机制,实施智能检查,加强靶向监督,开展专项整改,加强处罚,促进刑事司法联系,严厉惩罚环境评价文件欺诈和劣质行为。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环境评价工作异常情况的预警,指导地方政府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情节严重、涉嫌环境评价欺诈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环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加快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完善管理体系,从源头上有效建设第一道防线。

在今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时强调,要全面整顿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欺诈行为。随后,他再次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面对困难,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的性质,不良影响,违反刑法,必须坚决打击,充分发挥警告作用。

生态环境部除了环评造假外,还在严厉打击监测数据的弄虚作假。生态环境监测部副主任姜火华在最近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继续打击关键污染物排放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欺诈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纠正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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